教会会友

(一)  入会资格:年满十二岁,受洗并公开承认主耶稣基督为其个人的救主,认同本教会之会章者,可申请或被邀请被批准成为青少年会友和正式会友。 

(二)  入会程式:(壹)在本教会接受浸礼,或(贰)其他浸信会或福音派教会推荐,或(参)能陈述其基督徒经历见证,并由本教会两名会员的推荐者。

(三)  权利与责任:(壹)会员应该严格遵守圣经的教导,培养基督徒的德行和效法基督的样式。(贰)会员须经常参与教会聚会,并全心支持教会事工及财政。(参)拥有选举及被选举的权利。(未含青少年会友) 

(四)  终止会籍: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,会友资格即被终止:(壹)会友自己申请。(贰)会员死亡。(参)会员违背圣经真理,经由教会用圣言劝导,仍不悔改者。(肆)无故停止聚会十二个月以上者。